來源:煤礦安全網
一、事故概況
2019年9月23日0時08分,江西省豐城市平安煤礦(以下簡稱平安煤礦)主立井發生一起墜罐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19萬元。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19年9月22日夜班,熊善輝帶領歐陽可輝、黎生校、郭哭根三人到主立井乘罐籠下井,在下放過程中因提升鋼絲繩斷裂,導致墜罐。當時萍鄉隊中班4名工人何學群、龍水萍、劉國萍、陳上義在井底車場等待乘罐上井,目睹了墜罐。隨即打電話向井口匯報,井口得知墜罐信息后,電話向萍鄉隊領隊陳茂軍匯報,陳茂軍隨后報告了煤礦副礦長劉青平,劉青平立刻打電話到井下了解情況。井下工人說罐籠掉下去了,罐籠里面的人沒有反應了,劉青平隨即通知法人代表金長青、礦長龔海華、總工程師付瑞平等人,并趕往主立井,在再次電話確認事故后,安排井下萍鄉隊4名工人將熊善輝等人搬運至井底大巷,等待救援。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主立井提升鋼絲繩斷裂、防墜器未有效動作,導致墜罐事故。
(二)間接原因
1.煤礦未嚴格按規定對主立井提升系統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未發現主立井提升鋼絲繩在楔形繩環出口處銹蝕嚴重、斷絲較多及防墜器啟動傳動機構銹蝕嚴重等事故隱患。
2.煤礦未執行豐城市煤管局要求9月20日16時起停止井下一切作業的監管指令。
3.豐城市煤管局、董家鎮政府對駐礦安監員落實駐礦職責監督檢查不力。
(1)豐城市煤管局派駐的駐礦管理員未嚴格履職,在全市煤礦停產期間,沒有按要求對平安煤礦主立井提升絞車上鎖。
(2)董家鎮政府派駐的駐礦安監員對平安煤礦關閉退出期間的安全監管不嚴,未認真督促煤礦履行主體責任,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關于加強立井提升管理的相關要求。
五、防范措施
1.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嚴格按照江西省煤礦淘汰退出實施方案,依法推動轄區內小煤礦關閉退出。
2.嚴格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煤礦企業要進一步增強依法辦礦、依法管理意識,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
3.加強提升運輸系統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對提升設備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和工藝。
4.切實履行煤礦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強屬地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
對轄區煤礦的安全監管、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證照不全、未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五假五超”、
5.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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