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20 年 10 月 20 日 10 時 50 分左右,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111204 安裝工作面回風巷距巷口 2230m 處發生了一起運輸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175 萬元(不包括事故罰款)。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過程
2020年10月20日10時00分左右,張濤隨無極繩絞車行駛到2245m無極繩絞車尾輪處,協助運輸人員將裝有支架頂梁的重車停穩后,將內外兩部JSDB-19型雙速絞車的鉤頭掛好,從2230m處道岔倒出兩輛30t空平板車,負責無極繩絞車運輸人員將無極繩絞車開往梭車機頭方向。張濤留在作業地點,準備工作,10時05分左右裝有2#過渡支架頂蓋的平板車輛(約12t)開始向切眼方向運輸,由虎琛林操作 2200m處JSDB-19型雙速絞車,任萬忠操作切眼上口處JSDB-19型雙速絞車對拉。車輛提升至巷道約2530m處虎琛林發現慢速絞車跳閘,任萬忠負責操作的絞車與虎琛林操作的絞車為同一路母線。此時,機電隊副隊長葉華從2200m絞車處經過,發現絞車處于停止狀態,并發現該處絞車司機虎琛琳身邊還有一個人(不認識)。隨即葉華幫助虎琛林對饋電開關及電路進行檢查,發現絞車上一級饋電開關跳閘停電,由葉華檢查后進行復位送電,送上電后,葉華立即趕往作業地點,途徑2230m處時,未發現異常情況。葉華走后不久,虎琛林發信號聯系任萬忠繼續進行運輸,絞車第二次跳閘,于是虎琛林進行第二次復位送電,絞車正常運行,車輛運輸過切眼上口道岔后,任萬忠發信號停車,虎琛林收到信號后停車等待。任萬忠帶領林楠、石林準備將道岔內的空平板車倒出,發現倒車距離不夠,任萬忠通過電話聯系虎琛林要求把車輛向切眼方向再運輸約1米的距離,并發出提車信號繼續提升,虎琛林啟動絞車繼續松繩,在松繩的過程中虎琛琳發現運行的鋼絲繩向左側巷幫偏移,鋼絲繩脫出導向輪,此時接到停車信號,絞車停止運行。
10 時45分左右,安全督查組主任王保興與安檢員王居銀到達2200m 絞車處,此時絞車正在運行,等待幾分鐘,待絞車停止后,兩人繼續前行,10時50分左右兩人行至2230m 處,看見張濤趴在靠左側巷道的水溝內,脖子搭在巷幫斜放的六棱鉆桿上(直徑22mm,長度為1800mm),頭部后仰,傷者頭部離地面400mm,額頭有血跡,在鉆桿上距其頭部上方 100mm處有少許血跡,左手朝后,右手、安全帽、防塵口罩均壓在腹部下面,兩只膠靴均未穿戴,一只在水溝內,一只在人體前部1500mm左右軌道中間?,F場六棱鉆桿向巷外方向約100mm處有一撬杠斜放在巷幫,長約1000mm。另發現死者附近巷幫約9m范圍內電纜掛鉤被打斷,斷裂點距底板高度約1m。王保興立即報告生產調度中心,并組織現場人員進行了心肺復蘇急救,大約 10 分鐘后,制作簡易支架將傷者送往地面。14時15分送至寧東醫院,經診斷張濤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11204安裝工作面回風巷距巷口2200m處絞車鋼絲繩彈出,擊中張濤,致其死亡,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現場設備設施管理不到位。對111204 安裝工作面回風巷2200m處JSDB-19型雙速絞車管理不到位,鋼絲繩導向輪存在缺陷,槽深淺且沒有安裝可靠的閉鎖裝置,不能保證其轉動安全、靈活可靠,使鋼絲繩易脫落、彈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現場安全設施缺失,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111204安裝工作面回風巷2200m處JSDB-19型雙速絞車摘掛鉤點未設置照明設施,未設置警戒繩、警示牌等安全設施。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存車道岔處錯車不通暢,JSDB-19型雙速絞車帶病運行,設備設施邊運行邊整改等隱患未及時消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3.技術管理不到位,設施設計把關不嚴。未結合111204 安裝工作面回風巷巷道底板起伏不平的具體情況采取針對性的規范設計,設計中沒有考慮鋼絲繩從導繩輪上脫落的防護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4.規章措施執行力不強。工作面安裝期間,未嚴格執行《111204工作面回風巷綜采設備運輸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未安排專人設置警戒,使張濤擅自進入對拉絞車運輸區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5.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對從業人員培訓實效性差,對培訓效果缺乏有效跟蹤監督,作業人員自保、互保意識差,對崗位風險點辨識不足,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6.111204安裝工作面專項運輸組工人張濤安全意識淡薄、自保意識差、危險源辨識不足,在111204安裝工作面回風巷2200m處絞車運行期間,違章進入絞車道內作業,被彈起的鋼絲繩擊中,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四、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
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要緊密結合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組織全體干部職工深刻反思,查隱患、找差距、舉一反三,深刻汲取“10·20”運輸事故教訓,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堵漏洞、補短板。為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應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一)加強技術管理工作
要切實發揮好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及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對現場的技術管理作用,嚴格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充分發揮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重要作用,精 心設計、嚴密組織、科學施工,從源頭上消除隱患及問題,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管理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二)加強機電運輸設備安全管理
全面排查在用的機電運輸設備,加強小絞車的使用管理,小絞車安裝使用前必須經過技術部門論證,其安裝規范、安裝位置、硐室尺寸、車場形式、運輸方式、鋼絲繩的使用及絞車固定裝置要符合相關要求,配套的電氣設備和其它機械部分要完好可靠,絞車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三)加強安全管理力度
及時排查存在的事故隱患,保證運輸作業線路安全暢通,認真組織崗位工巡回檢查;在安裝運輸作業之前組織事故隱患大排查,及時按要求整改,杜絕事故隱患“邊運行、邊整改”現象。
(四)加大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要強化安全培訓的內部考核和管理,針對新組建的隊伍,新的工作環境及任務,要進行針對性安全培訓,確保作業人員準確辨識相關安全風險,并嚴格落實相關風險管理措施。加強對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的學習貫徹,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五)深刻汲取事故教訓
針對本次事故要制作警示教育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開展事故教育反思會,認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訓,持續加強警示教育,深入反思、舉一反三,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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