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必須嚴格依照這些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經營作業。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有權依照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査從業人員遵章守制的情況。依照法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提示】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上一篇:為什么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聯系方式: 電話:0351-5175124 郵箱:18835111431@163.com 地址:山西省古交市東曲街道辦事處馬家灘村
版權所有:古交市千峰精煤有限公司官網 晉ICP備2021003034號-1 技術支持: 山西貨通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